平谷區興谷街道派出所新建工程地塊(以下簡稱“調查地塊”)位于平谷區興谷街道“北京興谷經濟開發區”內,該開發區1992年10月設立,主導產業為汽車零部件、食品、機械。調查地塊現狀土地使用性質為空閑地,為興谷街道所有。地塊總建設用地面積為10017.37m2,中心坐標為東經117.13867°,北緯40.16795°。
調查地塊2018年以前一直為荒地,于2018年被納入“北京興谷經濟開發區”后至今一直為荒地,期間無企業生產歷史。根據《關于平谷區興谷派出所新建工程項目“多規合一”協同平臺初審意見的函》(京規自(平)初審函[2023]0016號),調查地塊規劃用地性質為A1行政辦公用地。
本次調查工作共設置8個土壤采樣點(含5個土壤采樣點兼地下水監測井),共采集土壤樣品41個(含平行樣5個)。根據檢測結果,土壤樣品檢出項目共計8項,包括5項重金屬(鎘、銅、鉛、汞、鎳)、1項無機物(砷)、1項石油烴類(石油烴(C??-C??))和1項揮發性有機物(丙酮),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以上8項檢出項目中,鎘、銅、鉛、汞、鎳、砷、石油烴(C??-C??)含量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對應的篩選值,特征污染物丙酮含量未超過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類用地對應的篩選值。
本次調查工作共設置5個地下水監測井,共采集了6個地下水樣品(含1個平行樣)。根據檢測結果,調查地塊內地下水樣品中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硫酸鹽、氯化物等15項指標有檢出,其中總硬度、硝酸鹽(以N計)共2項指標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II類標準限值,最大超標倍數分別為0.53倍和0.55倍,調查地塊特征污染物均未超過相應標準限值??傆捕取⑾跛猁}(以N計)均不是本調查地塊特征污染物,其超標與區域地下水特征有關,與調查地塊歷史活動無關,由于該層地下水不開發不飲用,無暴露途徑,因此對人體健康沒有影響。
判定調查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 無需開展進一步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附件:《平谷區興谷街道派出所新建工程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