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新院區建設工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建設單位: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
代建單位: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調查單位: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新院區建設工程地塊位于北京市朝陽區豆各莊鄉南部,總用地面積86700m2。調查地塊原歸北京市朝陽區土地儲備中心所有,原址上存在過農用地、倉儲庫房、施工項目部、停車場和富力又一城公園。調查地塊規劃為A5醫療衛生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對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受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市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按照我國污染地塊環境管理相關政策、標準及技術導則要求,對調查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調查結果如下:
(1)本次調查共計布設29個土壤采樣點(含5個土壤采樣點和地下水監測井),共采集土壤樣品179個(含平行樣17個),地下水樣品6個(含平行樣1個)。
(2)調查地塊土壤樣品中除局部個別點位特定深度黏性土的無機物砷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外,其余各檢出項目均未超過相應篩選值。通過對調查地塊及其周邊地塊歷史使用情況、砷含量空間分布特征、砷在不同巖性中含量分布、砷遷移與賦存特性、砷不同形態含量等方面綜合分析,判斷地塊內局部個別點位特定深度砷元素超標是地質因素所致,非人為因素引起。
(3)調查地塊地下水樣品中總硬度、鋁2項指標濃度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地下水中總硬度和鋁超標為區域地下水原生特征,與調查地塊歷史活動無關。由于該層地下水不開發、不飲用,無暴露途徑,因此對人體健康沒有影響,不需要開展地下水風險評估。
按照相關規范,結合實際調查結果,得到以下結論: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新院區建設工程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滿足當前規劃用地要求。